国家的主权债务是什么?
时间:2023-02-21 09:50:55 2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说的,因为后面的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所以原来的基于买卖,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就是主债务,因为抵押等产生的的是从债务。

一、保证人如何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规定如下: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间应该要在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而且,在主债务到期之前或者之后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影响追索权的设立;

2、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解除债务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没有追索权。

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

二、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需要注意什么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1、担保方式不明确。担保方式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担保范围不明确。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上述所有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责任;

3、担保期限不明确。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无约定。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一般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三、什么是债务履行期届满

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中,在担保方面,我们经常看到“主债务到期”一词,意思是: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贷款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原借款合同称为主合同,双方根据借款合同产生的债务称为主债务,可以简单理解为还本付息行为;为贷款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合同是贷款合同的从属合同。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从属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称为保证期。在计算担保期时,应以主债务履行期为基准。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主债权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的主权债务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的主权债务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