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合同备案的办理流程: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
一、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如何处罚
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的处罚如下有以下两点:
1、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2、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可以进行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