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湾个人旅游(G签注)申请须知
常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于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受理签发常州市户籍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
一、个人旅游签注办理对象
常州和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其中任何一个城市申请赴台个人旅游G签注。
二、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证)及个人旅游G签注。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一张,照片须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提交常州市照相馆检测回执单或光盘);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发、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本人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但下列情形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可以由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申请人书写的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和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署时),交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常州市范围办理地点
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新北区珠江路168号)、天宁区青龙派出所受理点(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西路1号)、钟楼区五星派出所受理点(常州市钟楼区大仓路65号)、戚墅堰区潞城派出所受理点(常州市戚墅堰区潞城街70号)、武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湖塘镇花园街1号)、金坛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金坛市金常大厦1楼)、溧阳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溧阳市溧城镇燕山中路8号)。
四、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
1.在办理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证)及个人旅游G签注后,还须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即试点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组团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许可等手续,方能前往台湾旅游。我市有资质办理的旅行社为:**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晋陵中路354号长兴大厦9楼9003室,联系电话0519-88150567)。
2.“入台许可”的赴台事由需与《大陆证签注事由相符。
3.办理好《大陆证及个人旅游G签注后,如需改变行程,参团赴台旅游的,需携带身份证和《大陆证重新办理赴台团队旅游L签注前往,原个人旅游G签注将被注销。
4.出行之前请务必确认《大陆证是否贴有有效签注,
赴台个人旅游G签注为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5.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十五天,提请广大市民遵守台方有关规定,避免非法滞留。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出入境窗口:0519—81994944。
常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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