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债债券残破污损兑付处理办法
时间:2023-06-05 11:26:19 1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文号: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发行的各种公债债券,如果因为持券人保管不慎,使债券发生残破污损,持券人在中签或者到期持向中国人民银行兑取本息的时候,依照本办法处理。.

二、

债券(不包括息票,以下相同)合于下列条件之一并且能够鉴别确属真券的,可以按照债券票面金额兑付:

(一)

债券号有磨破、折裂、鼠咬、虫蚀、火烧、熏焦、水渍、油浸和其他不是出于故意造成的残破污损现象,其留存部分够原券二分之一并且号码完整无缺的;

(二)

残破污损的债券,号码不完全或完全失掉号码,其留存部分超过原券二分之一的。

三、

合于兑付条件的债券,所附的残破息票,其留存部分够二分之一的,应当依照公债还本付息处理手续的规定,照票面金额兑付。不够二分之一的不予兑付。

四、

合于兑付条件的债券,如果能够鉴别中签号码,应当依照公债还本付息处理手续的规定兑付本息;如果因为缺少末尾两位号码或没有号码,除附有息票的可将到期利息照付外,其债券本金须待末期(就是最后一年)还本的时候兑付。

五、

债券具有下列任何一项情形的,一律不予兑付:

(一)

残破污损的债券,不合本办法第二条各项规定的;

(二)

残破污损的债券,无法鉴别是否确属真券的;

(三)

因为故意涂改、挖补、拼凑,使债券残破污损的。

六、

不合于兑付条件的债券,所附的息票一律不予兑付。

七、

不予兑付的债券和所附带的息票,一律由中国人民银行开给收据,无偿收回,并在票面上加盖“作废”戳记,予以作废。

八、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

1955.05.18

全文6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中国人民银行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公债债券残破污损兑付处理办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公债债券残破污损兑付处理办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