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没到期的房子可不可以用于抵押
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的房子,不建议购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其房屋也会在抵押土地使用权时一并抵押,购买后对于购房者而言,会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普通债权可不可以抵押
普通债权不能抵押,抵押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债权可以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机;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抵押前款所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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