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出院结算发票;委托书(新生儿母亲亲自来办理的不需要委托书,委托书出院时病房发放);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北京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北京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1、受理:带上上述材料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或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2、审核: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
3、告知:工作人员审查后根据审核情况告知申请人能否办理。
4、完成:材料确认无误后即可办理。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市范围内出生的婴儿均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所需材料:
出生医学记录单:在入院时带好准生证以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在医院办理即可,
户口本:夫妻双方原件,
身份证:夫妻双方原件,
结婚证:原件,
结帐单:出院时结账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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