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符合简易程序适用的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一、签完认罪认罚是不是就结束了
签完认罪认罚后并没有结束,还需要开庭审理。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二、什么是当庭认罪量刑?
当庭自愿量刑情节是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一)认罪须在当庭。
(二)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三)认罪的内容:
1.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2.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四)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三、有关追加检察院起诉的规定怎么写?
如果在法院判决前检察院发现了起诉案件中有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发现了有遗漏的罪名时是可以追加起诉决定的,那么在追加起诉程序时也是需要在法院进行判决前才可以的,同时在撤销或者追加起诉后也是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进行侦查工作。具体情节有1、撤回起诉。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2、追加、补充起诉。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审理的。3、变更起诉。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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