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把樟树换了一个地方种植,怎么就犯罪了?庭审当天,被告人老魏父子忍不住说道。近日,永安法院审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并为旁听群众解惑释疑。
老魏父子一直苦恼家中房子西晒,偶然间发现村边路口有一株香樟树,随即产生了将其移植到住宅前大坪遮阳的想法。2013年12月4日,父亲驾驶三轮摩托车,携带油锯、柴刀等工具从家中出发,儿子驾驶钩机从村头出发采挖香樟。二人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该株香樟树连根挖起,锯成约5米高的树后拖运回家。没想到树还没种下,父子二人就被前来的公安局派出所干警抓获。
永安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香樟树一株,虽未毁坏香樟,但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已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令父子二人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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