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一、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专利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干问题。
2、申请方式不同
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
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3、简易程度不同
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
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二、软件采取专利保护的优缺点
优点:
软件的专利保护可以保护软件的算法,这是软件著作权保护无法实现的。
缺点:
1、申请专利,专利的技术材料必须公开
2、申请专利需要支付费用,而且获得专利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一定的维持费用。
3、申请专利保护需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软件并不太多。
4、专利申请及审查可能需要1-3年的时间,如果软件的市场周期较短就不适于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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