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
1.专利
(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低成本、研制周期短。
(3)外观专利:即视觉的新事物,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2.软件着作权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分为软件着作权个人登记和企业登记,如果企业要申报双软认证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保证着作权是企业登记的状态。
3.作品着作权(版权)
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图片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质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它并非是工业品外观设计,不能适用专利法保护。从专利的的取得程序,专利申请审批的时间过长,成本较高,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5.商标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二、软著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定义不同: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不同:软件著作权保护主要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的保护主要依据《专利法》。保护的形式不同:软著是对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进行保护;专利是对技术的功能,性能等进行保护。对于相同的软件,著作权的价值远小于专利的价值。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即可受保护,专利必须通过申请审核后才能受到保护。获取的难度不同:软件著作权采取登记制,基本是100%可以通过的;专利采取审查制,必须满足专利授权的条件才行。
三、软件著作权的权利限制
(一)合理使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以外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制度。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可以: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4、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二)发行权权利穷竭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穷竭是指以销售方式将计算机软件复制品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继续发行销售该计算机软件复制品,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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