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材料
单位: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个人: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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