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婚姻的程序有何具体步骤
撤销婚姻的步骤是:
1.具有法定可撤销事由的婚姻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申请撤销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人民法院在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在哪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区别在:
1.性质不同,离婚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只有双方就离婚;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只要被胁迫的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被胁迫,就不需要对方同意;
2.时限不同,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撤销婚姻要求被胁迫方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法律结果不同,离婚只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否认之前夫妻关系的存在;但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婚姻自始终无效,双方根本没有夫妻关系。
三、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点是: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n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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