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土地补偿标准为:桃城镇补偿标准为:基本农田不低于3516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78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3196元/亩-12787元/亩。雷坪镇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1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784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196元/亩至12784元/亩之间。
下雷镇、那岭镇、全明镇、恩胜镇、宝圩镇、兰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89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327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081元/亩至12327元/亩之间。朔龙镇、坎尾乡、龙门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389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326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3081元/亩至12326元/亩之间。富龙乡、长明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26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865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2966元/亩至11865元/亩之间。巫山乡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262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863元/亩;集体土地闲置用地在2965元/亩至11863元/亩之间。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按听证、通知程序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较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征地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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