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到了三十天内去办理。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夫妻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等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待双方拿到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
冷静要经双方同意
首先,依据最高院的规定,适用冷静期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因此并不会出现所谓法院随意的延长审限时间等,或者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借此拖延诉讼的情况。
冷静期不白等
其次,冷静期内各方不是坐等熬时间,而是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修复情感、例如做心理疏导,或开展调解工作,总之是围绕解决该起家事纠纷做正向的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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