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属于私搭乱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或个人私搭乱建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如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人民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的措施。
私搭乱建即是违约也是违法
(一)违反管理规约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既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就违约行为是指,管理规约是业主为谋共同利益,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由全体业主透过业主大会而就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与所有关系等制定的规则,是业主的最高自治规则和业主基于意思自治精神而对小区物业管理所作出的自律约定。
(二)一般来讲,管理规约中均有对于属于小区公共部分不得进行搭建的约定,则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就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就违法行为是指,如前所述,在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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