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继子女抚养权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其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收入稳定,另一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
(6)另一方有不良习惯、赌博、酗酒、吸毒;
(7)一方思想道德良好,另一方对离婚有过错。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离婚时继子女抚养权该如何判
继子女和继父母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离婚时继子女应该由谁抚养,这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才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也就不需要争论继子应该由谁抚养的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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