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资料
项目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份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份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份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提供
经济收入证明(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各2份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原件1份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复印件2份
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北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复印件2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封顶照片。
注: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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