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鉴定十级伤残是有一定标准的,符合十级伤残的情况一般有:
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需看脑电图。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9、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打内固定,可做十级。
10、外伤性白内障,影响视力,满6个月,可做十级。
一、十级伤残最低赔偿标准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骨折鉴定要注意哪些基本常识
1、近端骨折容易构成伤残,远端骨折需骨折程度较大并伴有神经损伤。
2、治疗已满4个月,内固定尚未取出时亦可做鉴定。
3、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4、腓骨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外踝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6、腕骨、踝骨骨折最多做到十级。
7、颈椎骨折不易做伤残,需根据活动能力受限程度来做。
8、腰椎或胸椎脱位,并伴有压迫神经,需根据活动能力受限程度来做。
9、如身体有旧伤病,可能需要做伤病关系鉴定。
10、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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