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的备案规定的时间是30天。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有哪些
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到当地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设立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日常工作可以由该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步骤
第一是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第二是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要求的,予以受理。
第三是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
第四是办理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
第五是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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