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五个月内可以开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起诉了多久开庭
一、起诉了多久开庭
1、起诉了多久开庭,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后五天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的答辩期,期满后开庭,三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后五天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答辩期和三十日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开庭,六个月内结案;
(3)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六个月,限期内必须审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法院的流程有哪些
法院的流程有如下:
1、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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