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申请司法鉴定需要携带的材料: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署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和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并复印相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鉴定应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如果治疗尚未结束,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应在申请书中说明。
笔迹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原件和样本是进行笔迹鉴定的基本材料,只有通过对原件和样本的比对才能得出结论,也才能确定该项证据的证明效力,笔迹鉴定的结果是申请人的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重要的法律依据,通过对笔迹进行鉴定使得文字证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申请书应当载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司法解释对诉前证据保全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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