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规定,保险合同的保险受益人是可以变更的。
一、车辆转让,保险能不能转让
车辆转让,保险不能转让,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如果不通知保险公司,车主可能会被拒绝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转让,保险标的受让人应当继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可以在收到规定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扣除应收部分退还投保人。
二、发生事故后保险在何种情况下可拒赔
发生事故后保险可拒赔的情形是:
1、未年检车辆没有年检,在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只维护合格车辆的正当权益,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酒后、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毁和第三者责任。
3、无证驾车或超出准驾车型。
4、第三者责任险拒绝支付投保户与第三者私下协定的赔偿金额。
5、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6、投保车辆发生转卖、赠送他人、变更用途、啬危险程度而未办理批改手续。
7、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
8、新车保险单生效日以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日期为准,如果在行驶证和号牌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
9、未年审驾驶员没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根据保险合同拒绝理赔。
10、无过错《保险法》规定:“必须有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
11、收费停车场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
三、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放弃吗
保险受益人可以放弃受益权。受益权是保险受益人专属的权利,只要其自愿合法的行使权利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保险受益人在放弃受益权时,应当注意不影响他人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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