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通过书面申请可以变更受益人。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第41条又规定“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这两条规定说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能对受益人进行变更,但变更受益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批单变更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一、保险受益人法定是指哪些人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二、被保人身故,家人不知道有保险,怎么办?
由于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无法获悉被保人身故情况的,需要我们自己去申请保险金。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在投保时做好记录,并给配偶、父母人手一份,同时将保险合同放在同一个地方,并告知配偶和父母。
这样一旦遭遇不幸,家里人都可以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申请保险理赔金。不至于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却不知道该找哪家保险公司报案。
但如果平时没有做好保单管理,却已经发生了被保人身故的不幸,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其实并非束手无策。
在保单电子化之后,现在我们买的保单,保险公司都是要发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备案的。以这些保单数据为基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中国保险万事通”公号。
我们可以用被保人的手机关注这个公号,认证好之后就可以查询到它的所有保单了,并且可以查看承保公司、保单号、缴费日期、保障时间、保费、投保人、被保人等信息。
每张保单的信息最下方还会显示理赔电话按钮,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用这个方法可以快速查询到所有保单,不用担心没有记录或者遗漏记录。
不过我们要注意一下,有5种情况是无法查到的:
(一)很早以前没有电子化的保单;
(二)新购买的还未满1天的保单;
(三)失效超过7天的保单;
(四)保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保单;
(五)中国大陆以外的保单(包括港、澳、台)或者非身份证购买的保单但是这些无法查询到的保单对我们的影响并不大,普通人用这个方法查询所购买的保单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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