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购房的升值收益由谁来承担?
时间:2023-07-09 12:50:12 33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对于婚前个人所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的归属,首先是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时则认定属于产权登记一方,但是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进行合理的补偿。按揭房产权在性质上并不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而是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即夫妻双方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形成对按揭房共有的财产权益。也就是说,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购房即按揭买房,按揭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

(三)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会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四)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提供准确的联系地址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

(五)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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