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新生儿入户怎么上户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上户口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2、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3、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的户口簿。
二、收养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收养新生儿上户口的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复印件。如果收养的弃婴,还应该提交捡拾弃婴儿童的报案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办理新生儿入户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新生儿入户需要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还需出具婴儿母亲出生时所在医院的分娩证明或病例档案复印件加盖医院行政公章。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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