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处理是:应续延到医疗期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可以和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这些补偿项目包括:
1、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如当时职工正处在怀孕期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产假期满期间的全部工资,以及按照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负担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也不是不可以解除,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双方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形式有哪些呢,如果员工患病了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支付补偿金,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请律师帮忙处理后续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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