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冒充金融机构诈骗罪吗
诈骗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包括:首先,针对犯罪客体的要件,即诈骗罪所侵害的是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所有者权益;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的层面来看,诈骗罪行为人通过采用欺骗性的手段,编造虚假的事实及掩盖真相的方式,获取金额较高的公有或私有财物;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出发,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普遍适用于任何普通人;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说,诈骗罪中的行为人为故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立案后可以和解吗
在已经正式立案调查的欺诈案件中,若其成因源于民间纠纷,那么便有机会进行和解处理;然而若是该诈骗案件并非源自于民间纠纷所引发,则无法通过和解途径解决此问题。
在此过程中对于受害者损失的赔偿与补偿,有助于使犯罪嫌疑人员获得减免惩处的优惠待遇。
待未来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受害者方可以考虑给予嫌疑人谅解,并出具书面的谅解书,以便法官能够以此作为考量对其从轻或减轻惩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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