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在银行柜面或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方式为服刑人员汇入钱款时,应核对收款人信息中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是否与服刑人员指定银行账户信息一致,因银行账户信息填写错误造成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的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亲友在探监时给予服刑人员钱款只能通过对应营业网点或者网上支付存入,监狱原则上不再为服刑人员代收现金和邮局汇款。监狱工作人员绝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亲友将钱款转入监狱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在银行柜面办理向服刑人员的汇款业务需本人持身份证办理。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监狱提供的服刑人员狱内个人账户是其在监狱的唯一账户,您只能给您在监狱服刑的亲属汇款。往其他服刑人员账户汇款不符合监狱管理规定,如出现此类情况,监狱将依法进行处理。
对公账户签三方协议流程
三方协议是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开户银行之间签订的纳税人划缴税款协议。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为:(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三方协议一式三份,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有关内容;(2)税务部门填写三方协议序列号等相关内容,并在银行留有的协议书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和预留银行印鉴后提交开户银行;(4)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在三份委托缴税协议上分别加盖公章,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加注委托缴税标识,同事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作为日后从纳税人银行账户划缴税款的信息比对依据。将另外两份退纳税人;(5)纳税人将经开户银行签章的两份委托缴税协议送主管税务机关校验,由主管税务机关录入征管业务系统,并发起三方协议验证;(6)三方协议验证通过后,税务机关在两份委托缴税协议上签章,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全文7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