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赠予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3-07 16:30:54 1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母赠予的房子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则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应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可以约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赠予的,没有明确表示归双方所有的,应归一方个人所有。

一、离婚房子车子怎么分配

离婚房子车子的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和车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哪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的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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