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1.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2.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如: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客不搬走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房东可以与租客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已交租金应否返还
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解除租赁合同时,如果承租人是过错方的话,需要承担责任赔偿,租金就有可能不能退还。如果出租人是过错方的话,剩余的租金是可以退还了,并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提供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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