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人生中伤感的事件,而孩子是这场婚姻闹剧中最无辜的人,他们希望得到一份完整的父疼母爱。如何在接下来的单亲家庭生活中继续关爱他们?
1、决不能在孩子面前贬低前夫或前妻,因为孩子知道他的一半属于妈妈,一半属于爸爸。贬低任何一方,都会损伤孩子的自尊心。
2、不要把孩子作为你和前夫或前妻之间的传话筒,尽可能避免使孩子产生自己是父母吵架中的一部分的感觉。
3、要让孩子深信父母对他的爱并没有丝毫变化,甚至付出的比以前更多。
4、鼓励孩子多与前夫或前妻相处,尽量安排他们多见面。提醒孩子要尊重前妻或前夫。更要教育孩子尊重他的继父或继母。
5、在婚姻破裂后,绝不能忽视了孩子。孩子的事情比什么都重要,还得跟从前一样,尽量以孩子为中心。
6、也许你会因在离婚后放任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这会令你的孩子失望,尤其在这种艰难时期,更要使孩子树立对你的信心。
7、即使孩子不是你带,也该尽你的一份经济上的义务。千万不要因为父母离异后,让孩子的生活质量下降。
8、如果你带孩子,又得不到对方的补贴,也不能在孩子面前埋怨。否则,孩子会产生被遗弃的伤感。
9、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住所和学校生活的稳定,熟悉的环境有助于减轻孩子因父母离异导致的心理创伤。
10、千万不要给孩子幼小心灵里贯穿对他爸爸/妈妈或继父/继母的仇恨思想,哪怕对方在不是人!!!你要是刻意让自己亲生孩子的幼小心灵里充满了仇恨,那你就更不是人了。这些都做到了,孩子就能快乐的成长。
一、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攻略是什么?首先,女方要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其次,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把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给自己;最后通过搜集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一)一般情况下: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特别情况: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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