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的限制有哪些
时间:2023-03-20 15:33:26 1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的限制:

1、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的责任;

4、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条款制作人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一、连带责任无过失的居间无效的合同有哪些

以下居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民法典个人融资居间合同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融资居间合同就是居间人介绍其他双方达成融资合同(融资就是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融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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