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市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1.认定申请;
2.事故发生、确诊为职业病向所属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材料审核;
4.补正材料;
5.材料不完整下达《补正材料通知书》;
6.受理申请;
7.工伤调查;
8.认定决定;
9.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延长三十日作出:认定为工伤或不认定为工伤;
10.送达;
11.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送达用人单位、经办机构、职工个人;
12.行政复议;
13.对认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
二、鞍山市工伤认定申请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节选)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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