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落伤害是指人们日常工作或生活中,从高处坠落,受到高速的冲击力,使人体组织和器官遭到一定程度破坏而引起的损伤。多见于建筑施工和电梯安装等高空作业,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空坠落伤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空坠落时,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受冲击,可引起腰椎前纵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损伤。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也可有严重合并症出现。
1.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2)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按类别,有针对性地、醒目地张挂于现场各相应部位。在洞口邻边等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3)高处作业之前,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设施逐项检查及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条纹标示,盖板及门以黄或红色标示。
(4)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5)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6)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7)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8)尚未砌砖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物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9)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周边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平网及密目网兜底,以后每隔10m张挂一道平网,所有空隙必须做全封闭。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0目)网做密封闭,密目网必须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必须生根牢靠。所有操作层均张挂一道安全平网。
(10)边长大于250mm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沙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11)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栅)门,其高度不得低于1800mm。施工外用电梯楼层门采用钢丝网片或铁皮作封闭,使楼层内人员无法开启门锁。
(12)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3)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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