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企业如何清偿债务
个体企业清偿债务的方式如下: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二、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投资人签字);
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企业住所证明;
4.投资人身份证明;
提交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由投资人签字并经登记机关核对。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商户的本质区别是规模的大小。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公司,可以自己雇员工;而个体工商户基本是个体户自己单干;
2.二者适用法律不同;
3.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建立,而个体工商户能够有一个自然人建立,能够由家庭出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n(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n(二)所欠税款;\n(三)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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