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归子女不需要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以下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存证据;
10、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协议离婚子女归属能否约定
协议离婚子女归属能约定。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应当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过多,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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