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处理的四种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存在特殊情况的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一、遗产处理的四种方式
遗产处理的四种方式是:
1.遗嘱继承:就是说在死者生前写下遗嘱,指定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相似但是对象不同。遗赠是指死者在生前写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给国家、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死者和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在死者死后自己的财产归抚养人所有;但是抚养人在死者生前需要承担死者的赡养义务,在死者死后要负责死者的丧葬事宜。
4.法定继承:即死者在生前没有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没有坐出安排,在继承遗产时法律会根据死者亲属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确定死者遗产继承的顺序。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法定继承的效力最低,第三种的法律效力最高。
二、遗产处理的原则
遗产处理的原则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三、遗产处理的法律规定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遗产的保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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