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一般不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般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且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对该约定知晓的情况下,法院应严格区分确定归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慎重执行,不易随意扩大执行其配偶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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