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房东让我住别的屋子合法吗
此举无疑构成了法律上的违规行为。
在房东与租户之间建立的租赁契约关系下,当房客成功签订租房协议后,该房屋就自然而然地归属至该租客的使用权范畴之内。
正因如此,在租赁的有效期内,无论是房东还是他人,均无权未经租客的准许便擅自闯入该租赁区域。
倘若房东未能遵守这一规定,那么此刻他就有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从而对自身造成潜在的法律风险。
进一步来说,一旦租客在此过程中遭受任何损失或其权利受到了侵害,房东将难辞其咎,需要为可能的过错负责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房东收电费1.5元一度犯法吗
对于承租者租赁的商用房屋而言,按照商业用电的规范标准收取每度电费为
1.5元的价格是其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允许的。
如果租户在此类租金中居住的是普通住宅类型的住房,那么普通住宅的电价一般应在每度电费低于1元的范围内。
因此,若租房人所支付的每度电费达到了
1.5元这个水平,超出了该房产类型正常的电价标准,就属于不公平、不合法的行为,租户有权向相关供电机构进行检举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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