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土地证过户办理流程
1、土地合同签订后,买方应与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然后取身份证原件、房地产证(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合同复印件,房屋转让契税发票等资料,交由国土管理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2、测绘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测绘单位携带上述资料进行现场测绘,计算数据,重新发放测绘图,并支付测绘费;3、评估公司评估人员凭以上材料向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验收合格后,评估公司将对评估宗地、被评估宗地等级、剩余使用年限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评估报告,支付评估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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