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税率表(点击阅读)
政策解读:个税改革年底双薪合并计税(点击阅读)
作者:郑新业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南方都市报:在不久前结束的“两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个税起征点暂不调整”的言论曾引发舆论热议。据央视近日公布的调查结果,30%的受访者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为2000元,而25.7%的受访者认为起征点应该为3000元,认为起征点应该在4000元和5000元的分别为18.2%和22.7%.针对舆论界大多要求调高起征点的观点,你有何看法?
郑新业:我是反对调高个税起征点的,因为小问题解决不了,却会引发大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起征点提高的目的是什么?是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还是刺激经济,还是其他?一个社会的穷和富是一个相对概念,从中国的收入分配现状看,需要纳税的人就不能算中低收入阶层,更不是穷人了。其次,因有义务纳税的这群人的消费倾向较低,再加上个税减税规模较小等因素,指望个税减税来刺激经济也不现实。政府总是需要收入的,这个来源不是靠所得税,就是靠公民在花钱买卖东西时候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这样的讨论反而会把倡议者希望解决的问题更难解决。
南方都市报:我们不妨做一个极端的假设,如果把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种取消了,会有哪些正、负影响?
郑新业:理论上讲有两个好处,一是人们干活的劲头更高了,劳动供给因此增加。二是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消费也因此有可能增加。这对刺激当前经济有一定的作用。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坏处也来了。第一个坏处,减少的税收从哪里得到弥补?增加赤字还是增加其他税收?这是一个按下葫芦起了瓢的问题。第二个坏处,我们目前已经很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将更加恶化。从纵向公平上看,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基尼系数已经高达0.47,不仅高于日本的0.26,甚至高于美国的0.41.取消个人所得税,会使政府缺失调节富人收入的工具。第三个坏处,在经济扩张时期,政府缺少经济工具降低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难以控制经济中消费的增长速度。个人所得税消失会危及政府稳定经济的努力。
南方都市报:税制结构比较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占政府总收入约是4.7%,而商品和服务税竟高达45.5%.就算是减免了全部个人所得税,国家照样会从消费等其他环节达到间接征税的目的。而我们知道,不管穷人富人,从刚出生必须的尿布到临终时必须的骨灰盒,大家在生活必需品上的消费是摆脱不掉的。如同我们刚才的分析,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占据整个税收的比重是很低的。放在整个税制背景下来看,光是调整个税等直接税的起征点肯定远远不够,显然需要对整个税制做整体改革,对此你是怎样看待的?
郑新业:税改方面,我们似乎缺少方向,不知道什么是好的税制,我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去,政策制定者和舆论都是如此。我们需要明确几点:第一,政府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第二,以成本最小的方式筹集资金;第三,成本最小的方式是有效率的,但却可能不公平,因此存在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冲突;第四,调节收入分配考虑;第五,稳定经济考虑;后三个因素都需要增加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
分页:12345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