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若是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法定推定医院有过错的情形下,医院也需要担责。法定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患者家属有过失医院就不用担责了吗
不是。每当发生了医疗事故后,都会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存在,那么就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具体分为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在不同的事故责任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4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