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情况证明是用于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可以是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也可以是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出资证明书的特征有哪些
出资证明书的特征有:
1、出资证明是非股权证券;
2、出资证明为要式证券;
3、出资证明是有价证券;
4、出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独有的;
5、出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出具的证明股东权益的证明,公司成立前不能向公司股东签发。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股东权益的重要证券。
二、股东必须带有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债务承担安排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注册资本实行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性实收到位,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责任承担有条件和先决条件承担有限责任,即只有在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其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且不撤回其出资资本事后,能否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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