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依据。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依据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此外,各省份也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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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依据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3.关于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各省份都有相应的规定。
土 地 补 偿 费 征 收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以及进行土地开发、建设等活动中,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权利人给予的具有物质形态的货币或其他非货币形态的补偿。根据《土地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土地补偿费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情形,不再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 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规定。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情形,不再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 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1号)第三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规定。
(三)其他非住宅建设土地补偿费,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
综上所述,根据不同情况,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会有所差异。对于农村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征收标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执行;而对于其他非住宅建设,征收标准则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执行。
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因不同情况而异,具体征收标准可参考各地《土地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农村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征收标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执行;而对于其他非住宅建设,征收标准则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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