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情形:(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看到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其他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
2、遗嘱内容涉及无权处分的财产
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5、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6、他人书写自己签名的遗嘱无效
7、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8、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9、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