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缩水"现象在不同领域中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形式,既有建筑面积方面的"缩水"现象,也有商品房预售以及购房合同中所约定内容与其实际情况相违背的"涨水"现象。例如,某些楼盘在交付房屋之际,业主发现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时开发商承诺的数值有所出入;另一些业主则会遇到套内面积与购房协议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相符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房屋的使用效率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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