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该不该要孩子,要取决于女方的经济条件,立足于孩子的身心发展来决定.有经济基础的建议,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有利于更大程度上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女方没有经济来源或生活能力较差,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不建议女方离婚后要孩子。
一、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可以根据以下情况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孩子是未满2周岁的,女方不用争取,孩子一般是由母亲抚养;2、孩子已满2周岁的,女方要证明自身的情况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只要女方的情况更适合抚养孩子,人民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其中孩子是已满8周岁的,女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愿意和女方生活,并且女方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会判给女方。
二、女方条件差可以要孩子抚养权吗
女方条件差可以要孩子抚养权,情况具体如下:
1、女方条件差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因为经济条件并不是衡量如果只是从一个方面来衡量女方是否适合抚养孩子,有失偏颇;
2、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因素还有:学历、个人品行、孩子年龄、陪伴孩子时长等。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离婚抚养费司法实践的要求有什么
离婚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全文9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