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劳务派遣可以订立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此外,我国2014年3月起施行的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于派遣员工是否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仅在第五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与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内容是一致的。
由此,司法实践中关于此问题的争议一直存在。
一种观点认为,劳务派遣被列入《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项下,有关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属于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尤其是考虑到劳务派遣作为灵活用工方式被规定的立法初衷,不应强制派遣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务派遣的专章规定不应凌驾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之上,即派遣员工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就有权要求与派遣单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不得拒绝。
一、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待遇有何区别
(一)主体对象:合同制的主体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而派遣制的主体是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劳动关系:合同制职工直接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制员工与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合同制职工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则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合同制职工由用工单位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职工直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派遣制员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则由派遣公司全权负责。
(四)适用法律:受到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不同的影响,派遣制与合同制所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也有所不同;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合同制中,用工单位与合同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中,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公司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制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二、劳务派遣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二)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四)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六)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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