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实际中,邻居合法房,却阻碍了你的通行采光的,那么你具体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首先,可就采光问题直接与邻居协商处理,争取和平解决纠纷。本来就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所以,要出现在这种问题,最好先走协商的路线的,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防盗门安装后影响邻居正常通行法院判决拆除
安装防盗门本是正常的自我保护措施,却因防盗门安在了楼道里,造成两家邻居的防盗门“天天撞车”,为此两邻居对簿公堂。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令拆除楼道中自行安装的防盗门。
原告周某诉称,周、李两家本是邻居。被告李某在安装防盗门时,却擅自占用楼道面积,将防盗门安装在距离其正式房门1.5米处。此防盗门为向外开启,在李家开门时经常与原告家的防盗门发生碰撞。为此家里人也经常受到惊吓。且该防盗门的存在影响了原告家的正常出行。现要求被告拆除该防盗门,退回到其原有位置。
被告李家称,自家的防盗门虽然安装在楼道中,但并不经常开门,且开门时间会很短,不会影响原告周家的出行,也不会故意用防盗门碰撞被告防盗门,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到现场实际进行了勘测。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是邻居,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构成妨碍的,应当排除妨碍。本案被告防盗门安装在其房门前侧的楼道墙壁上,且防盗门向外开启。该防盗门开启势必影响原告的正常通行,对原告正常使用房屋构成妨碍。故法院判决被告将防盗门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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