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
时间:2023-05-07 19:20:11 2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问题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新法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改革后,大多数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受到限制。因此,对于这部分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没有法律限制,但注册资本的限额将由公司规定,而对于法律特别规定的27种公司,他们仍需缴纳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以下是笔者的详细介绍首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对新公司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被取消,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第二,对于27类仍严格执行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修改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专业保险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暂按本规定执行,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集资设立的股份制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按《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证券公司为例,实行实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业务(2)证券投资咨询业务(3)与证券交易和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4)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5)证券自营业务(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7)其他证券业务

经营上述(一)至(二)项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第三,除27种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外,其他公司理论上可以设立“零注册资本”的有限公司,但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注册资本不再受法律限制,仍受公司章程的限制。公司章程独立约定其认缴的出资额,因为股东以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成立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可以为零,只要股东不反对。同时,最低资本金可以很高,只要你自愿认购。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再由法律规定,而是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决定,同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投资能力,合理承诺,在出资时信守承诺。因为股东(发起人)不按照约定缴纳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缴纳出资的,由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自行追究股东责任。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时,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当先足额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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